关于做好2021年度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2-27  阅览次数:3976     收藏

 

关于做好2021年度文物博物专业职称

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1〕154号)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度我市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时间、地点、受理范围

(一)时间

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合理安排报送,请各申报人员提前与职称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联系,预约报送时间。未经预约报送材料的,原则上不予接受。申报时间(3月10日)截止后一律不接收任何申报材料。

  1. 地点

    申报和认定文物博物专业中级和初级资格的,材料统一送到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大王山侧,联系电话:0662-3681188。

  2. 受理范围

    在我市专职从事文物博物专业岗位工作,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我馆评审委员会不受理高校专业人员文物博物专业资格的申报。

       二、评审条件及政策依据

(一)申报文物博物专业职称需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广东省文化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7号)附件《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相关要求。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和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相关规定按照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三、评审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须对照《2021年阳江市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资格申报指南》(见附件3),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

(二)申报时,按照有关规定,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相应表格上加具意见和公章,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负有检查、核实责任,应认真细致地校对和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各类表格、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评审结束后,职称评审日常工作部门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官网(网址:www.msrmuseum.com)进行网上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同时在单位进行张榜和网上公示,评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评审结束后及时领取清退的申报材料。

(六)职称评审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四、认定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形式同步进行。网报地址:“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

(二)考核评议。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考核认定材料认真审核并考核评议;对考核评议通过人员,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审核报送。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将考核评议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材料报送阳江市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申报人及各单位请认真阅读《2021年阳江市文物博物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指南》(见附件4)

   五、评审和认定收费

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助理级职称280元/人,中级职称450元/人。受理后,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六、其他要求

为落实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策略,递交申报材料时请佩戴好口罩,对于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但无7天内核酸阴性证明的来(返)人员,以及有发热、干咳等症状人员拒不接待。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请各单位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需要参加职称评审的相关人员,并按《通知》要求严格审核评审资料,按时报送。 

 

附件:

3_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pdf

粤人社规【2020】3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021年度阳江市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指南.doc

2021年阳江市文物博物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指南.doc

 

 

 

 

阳江市文物博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

抄送: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